四川省武胜县三溪镇四名年龄在71岁至81岁间的空巢老人在一起吃午饭时,对来家玩耍的弱智幼女先后实施了奸淫。案发后,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2015年7月14日,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向武胜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左右的一天中午,被告人张某某、郑某某、李某某在武胜县三溪镇的被告人牟某某家吃午饭,被害人毛某某(女,生于2001年4月)到被告人牟某某家玩耍,被告人牟某某遂向其他三名被告人提出拿两元钱可以与毛某某发生性关系。后四名被告人在明知毛某某未满14周岁且患有癫痫病弱智的情况下,在被告人牟某某家卧室床上先后对被害人毛某某实施了奸淫。经鉴定,被害人毛某某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其在2014年8月至12月遭受性侵犯时评定为部分性防卫能力。公诉机关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除被告人张某某不满75周岁外,其余三名被告人均年满75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敬老院老人猥亵儿童案、70岁老人将智障女带至偏僻处强奸案等,武胜县已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反映出我国老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普法工作以及对智障女、幼女的教育保护工作相对滞后。针对此类性侵案频发的现状,人民法院提醒作子女的应多陪自己的父母,要提醒他们守法;同时家里有智障女或幼女的家庭。特别是父母不在身边的,应加强对他们防性侵安全自护知识教育,提高其辨别和防御性侵害的意识。
对于本案,武胜县人民法院当即予以立案受理,将依法予以开庭审理。
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 陈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