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聚焦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反腐 | 咨询 | 公益 | 旅游 | 维权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 万象 | 信息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医疗 | 保健 | 房产 | 科技 | 人物 | 网评 | 来信 | 视点 | 论坛 | 书画 | 文化 | 文史 | 访谈
祝全世界劳动者节日快乐!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说法 > 内容  

同学打闹引脚伤,赔偿后反悔诉协议无效并要求返回被驳回

发布日期:2015-8-24  查看次数:3350 来源:广西  作者:

 
 
 

一对中学生,课间打闹,结果其中一位脚被压伤,花费一万元。后双方父母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对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赔偿义务。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反悔,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返回不当得利。日前,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宣判这起案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原告黄小与被告陈枚均为金城江区一中学的学生,二人为同学关系。2013111日课间,原告黄小与被告陈枚相互打闹。不幸事情发生了:原告黄小不慎压伤被告陈小,造成了被告陈枚腿部骨折。

黄小吓坏了。老师闻声赶来,把陈枚送往医院。被告陈枚受伤后,先后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共支付医疗费1万余元。

201512日,黄小父母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陈枚父母共同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约定甲方已全部支付乙方住院治疗费用1万元。乙方出院后报销医药费用领回7000元,现作为乙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该钱由乙方执有;甲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赔偿乙方因人身受到伤害的所有费用共计21500元;甲方于201512日支付给乙方1万元。余下的11500元定于2015131日前付清;……。该《赔偿协议书》还对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

后黄小及父母认为赔偿过多,于是反悔,认为上述《赔偿协议书》的约定内容无效,遂引发诉讼。

另查明,自201512日订立的赔偿协议达成之前,原告黄小及父母已支付给被告各项赔偿款11379.13元;上述赔偿协议达成当日即201512日,原告黄小及父母已按协议约定支付给被告赔偿款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前述《赔偿协议书》的订立是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该《赔偿协议书》的订立过程及所约定的内容亦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其尽管存在语义表达上的瑕疵,但整体上并不影响该《赔偿协议书》的有效性,故对于原告关于《赔偿协议书》无效并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相关诉请,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作者:王玉涛  韦丽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热门·推荐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
日前,自然摄影爱好者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丰水库拍摄水鸟过程...
·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
· 中国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四年近40
· 倒查30年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10
· 安徽一起杀人案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 七旬老娘上访二十五年为冤死儿子讨公道
· 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11.6万人
  点击·排行    
家长滥用消毒剂抗生素会破坏儿童免疫力
公安部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侯金诚申诉一案还要等多久?
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被开除
河南替考案75人被党政纪处理 多名教师被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歌行体】老太骑行走天下(外一首)
人民有权监督
最高法明确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
处处有美景有故事,走进礼泉县泾河——乾坤
  热门·图文    
 
家长滥用消毒剂抗生素会破坏儿童
公安部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处处有美景有故事,走进礼泉县泾
倒查30年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中西部法制网 www.zxbfzttv.com 电子信箱:zxbfzw@126.com主管; 中国大江传媒集团 版權所有:中西部法制 不得複製或轉載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on 京ICP备17018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