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交通事故纠纷案。
原告杨某某于2014年6月18日下午,过马路时被文某驾驶的车辆撞倒受伤入院,经住院治疗20日好转出院。双方自行调解未果后原告2014年10月30日起诉来院,请求被告文某、雷某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等级费、续医费等共计40890元,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原告获得赔偿费用33217元。
经过法院的调解,虽然杨某某得到了赔偿,但弥补不了其身心的创伤,杨某某只是个未满10岁的小男孩,他的未来本可以跟其他孩子们一样会活跃在篮球场、奔驰在跑道,却因这次事故导致了10级伤残,这给他带来了很多不便。看着这个从小失去母亲,父亲也不在身边的孩子脸上依旧扬起天真笑容,他并不知道这次事故给他以后的生活造成的伤害会有多大,毕竟孩子的世界是那样单纯。法官们不禁感叹如果当时司机谨慎一点,如果当时有父母在身边陪伴着他,这起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个孩子也不会留下残疾。
我们阻止不了意外,但至少能尽力避免意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再多的钱也赔偿不了孩子的健康,也弥补不了心中的遗憾。多陪伴孩子一点,多付出爱心一点,让留守孩子的童年更加美好。
(彭丽 金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