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镇雄检察院紧紧围绕政法队伍 “五个过硬”的建设要求,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制度管检、文明兴检、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不断落实新举措,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抓政治思想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政治坚定性。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政治学习、科室集体学习、干部在线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纲领的学习,全院干警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提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牢。
二是抓业务素质建设,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鼓励50岁以下干警参加续本教育,未取得检察官资格的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截止2014年底,全院50岁以下干警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27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扎实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每年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岗前培训,对符合初任检察官条件的干警安排参加省院初任培训;大力加强业务培训,适时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和一线业务骨干到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参加新修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实务练兵,举办侦监、公诉业务竞赛,办案部门组织案件分析讨论总结会,开展法庭观摩,干警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三是抓制度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制定实施了涵盖教育培训、创先争优、文明创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39个778条。教育培训方面,以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政治学习、党员“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学历教育、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奖励规定等10余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创先争优方面,以市院执法办案考评办法为导向,修订完善本院《检察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十个项目的“十项双优”评选表彰办法,促进全院干警立足各个岗位,敬业奉献、创先争优。文明创建方面,以常态化、长效化为目标,制定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风尚传播、道德讲堂、帮扶共建等各项制度。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机关工作纪律作风奖惩办法、年终述职述学述廉制度,切实保证了队伍建设的规范管理。
四是抓文明创建,着力提升队伍形象。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十二五”期间,院党组选派常务副书记、新农村指导员8人长期驻村帮扶。全院干警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79户,干警捐资、单位出资、协调资金400余万元,为扶贫村硬化了7个村民组的连户路和村小集镇,为10户困难群众修缮了住房,对村委会和村小学进行改造,新建了1200余平方米的教学楼1幢,切实改善了扶贫村教学条件。春节和春耕期间,看望慰问困难群众1169户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协调资金34万元为联系点 4户特困农户修建了住房,修通了两个村民组1.5公里的村社公路,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干群关系。三年来,干警参加无偿献血30余名、向灾区爱心捐款28402元、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等志愿服务活动287次,树立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是抓“严治”与“优待”,着力提升队伍活力。坚持“严治”与“优待”相结合,一方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延伸干警“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娱乐圈管理,加强对干警的监督,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从优待检”,修改完善本院《从优待检十条规定》,从生活细节入手,真心实意为干警办实事。每年定期组织全院在职和退休干警进行健康体检,帮助干警及时了解掌握身体健康状况。向县总工会申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8份,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每逢干警生病住院、家中老人去世或遇有困难,都前往慰问。对干警人性化的管理,使队伍朝气蓬勃,不断激发干警甘于奉献、乐于奉献的精神。
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有力推动和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发展,2013年,在全市执法办案考评中,镇雄县检察院整体工作排名第二,2014年排名第一,反渎职侵权工作立办案件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工作经验被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学习。2014年,镇雄县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2月25日被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4年来,受到中央文明委、高检院等国家级、省、市、县级表彰奖励和记功42次,平均每名干警被表彰2次,干警被表彰奖励和记功152人次。
(镇雄县检察院 裴秀兰 镇雄县政法委 武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