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学校毕业后,2016年1月,我被莲峰法庭招为书记员。在我的印象中,法庭是庄严神圣的殿堂,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威严而高高在上,但我错了。
莲峰法庭辖区宽广,但只有两名审判人员。2016年1月14日早上,来法庭立案与资询的群众较多,庭长均亲切热情的一一作答,并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在当天早上当庭立案5件。
因上午所立的案件中有两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均不能到庭应诉,且两家距离法庭路途遥远,庭长决定不午休,马上出发到当事人家中为邓某与蒋某办理应诉事宜。
当事人邓某因股骨头坏死行动不便,见法官来到家中,邓某热泪纵横,向法官们诉说了他妻子外出多年,自己又患股骨头坏死的烦恼和不幸,要求法庭充分保护他的合法权利。法庭人员在了解案情过程中,为其作了法律解答和安抚工作,并办理好了相关手续。
另一案件当事人蒋某因在外打工,蒋某要求将应诉材料送达给她的母亲签收,找到蒋某的母亲后,法庭人员的亲切与质朴打动了老人家,表示愿意配合法庭,做女儿的思想工作,规劝女儿回家与原告张某和好生活。
送达途中,山高路陡,法官们没有叫苦喊累;走村入户,巡回在田边地角,只为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方便群众诉讼。转回法庭,天色已晚,这一天是忙碌的一天,没有轻松与闲适,没有掌声与喝彩!
法官是神圣的,但他们又那么亲切,多少人愿意把烦恼与不幸交给他们带走;法官是极普通的人,在群众中没有距离,但他们又是正义的捍卫者,没有他们的无私与奉献,哪有法庭的公理!(白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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