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说慢,它是弹指一瞬间;说快,它却是漫长的二十年,人生能有多少个二十年。而他为了证明自己当年没有殴打妻子这一清白,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子。而二十年后的今天当他见到妻子时是在法庭……
原告朱某诉被告舒某离婚纠纷案,原告一口外地口音,起诉时表情木然,态度强烈。而法庭通知被告舒某应诉时舒某根本不相信原告朱某已经出现。“我找了二十年的妻子会在法庭起诉我离婚?不相信……”当法庭到被告舒某家送达应诉手续时,舒某从表情颤抖到情绪异常激动,一下子就朝干警大吼大叫,拿出一大堆车票扔给法官,将干警轰出家门……在干警耐心劝导了许久后舒某才接受应诉手续。“二十年前因为一次口角,朱某离家出走,留下一纸条说受不了我的虐待,从此了无音讯,我找了二十年,将两个子女也抚养成年,现在她到好,回来离婚了,我这二十年的等待和独自抚养子女家庭的艰辛就换来了一纸离婚诉状?”
2月25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旁听人员众多,对原告二十年前一走了之的社会评价很多导致案件的调解很艰难。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离婚;二、原告朱某补偿被告舒某独自抚养子女的抚养费26000元。案件结束,但被告一直念叨:当年原告离家出走,是有了他心,他没有殴打原告。
双方因为什么原因分开二十年?被告是否找寻原告二十年?这其中的细节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法官只是建议双方能够看在成年子女的份上不要计较这些恩怨,尽量的和平相处。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通讯员 温逸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