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近日,翠屏区南岸振兴大道郑某与王某及其男友周某因养狗方面的一些小问题起了争执,双方互不相让,纠纷快速升级,到最后双方大打出手。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到达现场将双方带走调查,而由于当事人双方均存在过错且事后互不相让,双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郑某与王某是一起工作的同事,二人一起分租酒源路一小区的一套出租房。王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在一起居住的出租房内,这让郑某觉得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干扰。于是在3月11日晚上10点左右,郑某在客厅向王某提出抗议,说自己的生活因为王某养狗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希望她能不在房屋里养狗。两人随即发生了争执,正在房间内休息的王某男友周某听见后,便冲出房间对郑某大吼,双方言语冲突进一步升级,进而相互抓打起来。在打斗中,郑某和周某均不同程度受伤。
接到当事人的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此案时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同事朋友关系,组织双方进行座谈协商,但二人还是互不相让,最后调解未能达成。
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二人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条例对郑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同事兼室友本应该和睦相处,却因生活琐事由争吵到大打出手,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遇到纠纷时要和为贵,有话好好说,不要轻易“出手”。(翠屏公安分局:李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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