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嘉芳: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4月29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广西“五一劳动奖”表彰大会在南宁召开,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潘嘉芳信心满满的从自治区总工会领导手中接过全国总工会授予他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时,脸上的笑容是欣慰的。这是他从事民事审判18年来得到的最高奖项,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实现了一个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
他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18年以来,主办的民商事案件共1800多件,参加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达6000多件,平均3天调解结案一件,没有案件延期审理、超审限,也没有上访事件出现,开庭、调撤、结案、履行率均达100%。曾被自治区高院等部门授予个人三等功8次,此外,还有“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荣誉满满。
河池市某医院与患者胡某(产妇在医院手术时造成右腿瘫痪)医疗损害责任赔偿纠纷一案和罗城县某医院与患者吕某(在医院出生时造成婴儿脑瘫)医疗责任赔偿纠纷一案,几年来由于医患纠纷没有得到解决,患者长住医院不愿离开并上访闹事。经过法院多次讨论难定夺,仅书面审理报告就写了26页,最后院领导还是决定先交由他来调解。他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从情、理、法等角度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白天上班时间找医院领导做思想工作,中午下班时间向患者家属释法析理,下午下班后到住院病房对患者阐明道理。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最后潘嘉芳仅用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就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即河池市某医院和罗城县某医院分别一次性付清43万元和63万元给患者,胡某和吕某当天同意离开医院。患者胡某6年患病、6年住院、6年治疗、6年奔波、6级伤残、2次手术、2次转院、2届院长,3次确诊、3次鉴定、4次起诉、4次判决,打了5年官司;吕某出生5年,住院5年、治疗5年、求医5地、上访5年、二审官司讨论5次,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18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练好功夫、定好策略、抓好时机、用好方法”是他在审判实践中摸索出来的调解模式;“案例展示法、借力调解法、突击调查法、刨根问底法、集合调解法、现场勘查法、专家帮助法”等“七大法”被法院同行广泛推崇。
18年来,为了调解案件,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河池的山山岭岭,村村弄弄。他说,“案件调解,费时费力,非常辛苦,但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再苦再累,也感到非常值得!
德不优者,不能怀远;才不大者,不能博见。“要把荣誉化为动力,不断锤炼自己,坚守司法事业,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当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这就是他的获奖感言。
(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韦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