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经常有人遭到身边的男子侵害,如何保护自己显的很是重要。
案情:被害人邓某与同学在龙树镇“皇家娱乐会所”内庆祝宋怡生日,认识被告人代昌后,二人一起饮酒,被告人将酒后的被害人邓某扶入房间后,产生邪念,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凌晨六时许,被害人离开房间,电话告诉其母,母女二人即到龙树派出所报案。当日公安机关在水磨镇水磨村卫生室将被告人抓获。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昌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综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代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点评:女孩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父母也理应多加教育,做到:第一不要和陌生人去指定地点,去酒吧、KTV应该少喝酒,应和自己的女同伴一起去;第二夜晚不要独自外出;第三必须外出不要贪近走暗巷;第四夜间尽量不要走楼梯;四五门外有声音不要贸然开门;第六不要将个人信息对陌生人和盘托出;第七不要坐“黑车”; 第八不要和陌生人拼车;⑨不要贪恋身外之物; ⑩危急时不要失去判断力。(以上人民为化名)鲁甸县法院 丁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