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数量逐年激增,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法制建设的重要瓶颈。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减少这些前进中的阻力,让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法院系统人员扩编,既是法制建设形势所需,也能产生五大裨益,符合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
有助于缓解办案压力。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法院收、结案数量逐年成倍激增。长期超负荷办案,给法官身心健康带来了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案多人少等矛盾在今后几年将愈加尖锐。以目前法院案件数量的增速来看,仅依靠优化法官队伍结构或在员额制下对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量”和“质”的统一。扩充法官员额编制,能直接有效地加强法官办案力量,分摊法官工作压力。
有助于加强队伍建设。人的能力、素质和品行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在长期学习、认知、反思和改造中逐渐修行得来的。法官整日忙于办案,政治理论以“抄笔记”代替学习者较多,业务上也时常以工促学,没有整块的时间集中精力学习,也便不可能入脑入心。扩编后,在办案人手充足的条件下,法院系统可定期组织法官集中培训,系统学习业务或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集中培训,补足法官能力素质短板,缩短办案时限,也能让法官抽出足够时间针对缺陷自学补钙,促进能力素质全面发展。
有助于提高审判质效。各级法院一直把提升结案率作为政绩的重要指标,加上案件任务量持续增加,要求法官必须提高办案速度。“欲速则不达”。法官办案有审限要求,办案速度过快难免影响审判质效。扩编后,法官办案节奏放缓,精神压力减小,可把主要精力用于对案情评判和相关法律的研究上,能有效提高审判质效。
有助于减少矛盾纠纷。案件长期积压,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法院产生不耐烦情绪;办案时限过长,当事人经常来法院查询案件,会诱发各种矛盾纠纷;法律文书质量不高,会使当事人对法院产生不信任感;法官职业道德水平低,审判质量上不去,使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产生质疑。扩编后,法院办案力量相对加强,办案时限因任务分摊大大缩短,会相应减少和化解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矛盾。
有助于促进社会就业。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失业率虽没有大幅增高,但社会就业大多集中于服务行业,职员低收入与高消费矛盾突出,大学生专业适用率低等问题表明社会就业质量并不高。法院系统诉讼费收入屡创新高,可以抽出部分经费从政法学院毕业的大学生队伍中优先聘用选拔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辅助法官办案,为社会就业减轻负担。
无论扩编还是减编,都是为提高工作效能,都会产生蝴蝶效应。当工作任务量持续增加时,过分强调精减编制或保持现有编制,会使工作量与人员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蝴蝶效应恶性扩散,最终将导致组织机构因功能缺陷或瘫痪走上手术台;相反,如果给任务重的办案庭室和诉调中心等部门增加法官编制,给立案庭等非办案庭室增设职工或临聘编制,会让问题和矛盾化解工作良性循环,蝴蝶效应良性扩大,人员和工作最终达到量的平衡,从而使法制建设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咸阳中院 杨向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