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养女十五载方知非亲生 要求妻子返还二十万抚养费
广西河池一男子疼宠女儿十五载,一朝得知女儿非亲生,愤而要求妻子返还十五年来花费的抚养费二十万元。妻子无力支付,找到孩子生父要求其承担并养女,遭拒后诉至法院。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受理。
刘某(女)与王某(男)于1999年9月相识,同年11月初两人同居,同居未满一月两人和平分手。与王某分手没几天,刘某又经人介绍与曾某(男)认识,并于1999年12月中旬开始同居生活。2000年初,刘某发现自己怀孕。刘某与曾某均以为孩子系两人所有,便决定生下孩子,并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刘某产下一女。
但随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身边的人却发现小孩长得既不像曾某,也不怎么像刘某。为此,曾某的母亲经常与刘某争吵,质问刘某是否给自己儿子戴了绿帽子。争吵次数多了,曾某也产生了疑惑,觉得女儿确实与自己夫妻两人都不像,怀疑是否是出生时在医院抱错了。夫妻二人遂决定分别与女儿进行DNA鉴定。
2015年经申请鉴定,确认刘某与女儿有血缘关系,而曾某与女儿却并无血缘关系。这个结果对曾某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为此,曾某向刘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刘某支付十五年来其所支付的抚养费二十万元。而刘某在拿到鉴定结果后也懵了,即使之前所有人都说女儿长得不像曾某,刘某也从未怀疑过,因为刘某知道自己在与丈夫结婚后从未出轨过。那么女儿的生父究竟是谁呢?刘某想到了王某,想办法约王某见面并偷取了王某的头发与女儿的做基因比对,鉴定结论为刘某女儿与王某具有血缘关系。刘某遂告知王某真相,并要求王某支付十五年来女儿的抚养费二十余万元,并要求以后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但遭到王某的拒绝,遂诉至法院。
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立案受理,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曹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