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夫妻无隔夜之仇”,更何况携手走过了37年的夫妻,本应该相濡以沫、共度余生,却因心生隔阂闹上法庭。9月20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老人离婚案。
彭阿婆起诉称,她和老伴一起生活了37年,退休之前夫妻感情尚可。可自从2013年起,她生病后,老伴就常把“六六粉、甘蔗杀虫剂”等农药臭味的液体喷洒在她的衣物、床铺和身体上,让她不断产生头昏、恶心、心慌和血压升高等病状,她为此多次指责老伴,并搬出去住,但均未能改变老伴的行为。2年多来,她的生活不得安宁,老伴的行为让她产生厌恶,彼此间已经形同陌路,互不往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杨大爷辩称,他没有喷撒任何有毒液体迫害老伴。早在2011年,自己在外打工,老伴就抱怨说隔壁家喷农药,当时我们就加高了院墙。后来她生病了,我先后带她去柳州、南宁医院看病,今年6月才到这边第四医院。医院也说,她的各种怪异的行为和想法是幻想。我坚决不同意离婚,我做为她的监护人,我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她。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结婚至今37年有余,双方婚后共同努力创建了一个幸福和美的家庭,夫妻感情亦较好,无重大矛盾分歧。原告主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主张,故法院不予确认,驳回原告的离婚诉求。
法官寄语:
37年的婚姻,在中国传统风俗来说,属于银婚的范畴。37年的相濡以沫,同甘共苦,风雨同舟,才有原、被告双方来之不易的婚姻生活,以及共同创建的财富。建议原告,及时到医院体检,并对嗅觉等进行检查,排除生活中的不利影响,有好的身体才能安享晚年;多与家人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家人亦是你坚强的后盾。对于被告,你认为原告身体患病,自己有义务对其进行照顾,法官对你的想法表示赞扬。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遇到困难时,夫妻之间应该互相扶持,共同度过难关。原告认为生活中你对她有喷洒农药等加害行为,如果有此行为,希望你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害,如果无此行为,希望你能够与家人一起,共同帮助原告找到往日生活的健康和快乐。希望你们可以度过这次婚姻危机!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作者 韦慧 韦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