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8时30分许,松桃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正在辖区文笔路路段执勤时,一辆号牌为贵DEB388号正三轮摩托车由万客隆往文笔路方向缓缓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胡志力面色微红,言语间不时散出轻微酒气,很可能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当场控制住胡志力,并取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经查,酒精测试仪显示结果为68.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看到测试仪显示的结果,在场民警不由大吃一惊,这还没到午饭时间就敢喝酒驾驶机动车,未免也太贪杯了吧?
胡志力今年6月底刚领取了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加上酒驾,按规定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得知会有这样的处罚胡志力慌了,一再表示自己出门前并未喝酒。民警让其仔细回忆,终于找到这酒驾的“缘由”。据胡志力交待,昨天晚上他与朋友一同吃饭,饭桌上的他禁不住几个好伙计的热情款待,就多喝了几杯。今天早上,醒来的他打算送货,以为酒劲退得差不多可以开车,根本没意识到会被酒精测试仪测出酒后驾驶。原来,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最终,胡志力因酒后驾驶及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记12分、罚款1240元,同时因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法律规定,胡志力驾驶证将被注销。
交警提醒:现在相当一部分司机对饮酒后驾驶存在误区,认为只要晚上喝了酒,当时不开车,次日开车就不会构成酒后驾驶。但警方查处酒驾不是以驾驶员饮酒后,再次驾车时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依据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因此,建议广大驾驶员喝酒后尽量时隔足够长的时间在开车,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松桃交警大队:杜胜勇、汤恒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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