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陆丰“坟爷”林耀昌案又有进展,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月11日上午在该院进行二审公开审理。
此前的2015年12月31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林耀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林耀昌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时,该案举报人林键国称,因一审对林耀昌两罪量刑畸轻,罚金五万却与其非法占用农用地实施非法销售墓穴敛财900余万元不成比例,也没有对其非法收入上缴国库,逐级向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请求提起抗诉。
笔者了解到,2016年8月30日,广东省农信社已向陆丰警方移交“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犯罪线索,该案关联陆丰市农信社七亿元不良贷款,而二审之前,当地警方尚未向人民法院移送追加起诉。
林键国称,当地警方也未对“坟爷”林耀昌仍有涉嫌非法占用地罪、打击报复案等材料移送。而且一审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也未将汕尾市公安局移送“坟爷” 林耀昌涉嫌非法经营罪补充起诉。
对此,笔者联系“坟爷”林耀昌案的举报人林键国,林表示,二审定于10月11日上午开庭,但在10月9日下午前其仍未收到法院或检察院通知,从其它途径获悉后,才主动电话向东莞市检察院和市中院信访部门核实的,他希望公诉机关和审理机关均能够依法公诉和审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