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西充县农民工陈某代表他所在公司的13名农民工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给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锦旗,他感慨地说:“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如果不是您们帮忙,我们的钱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要的回来哟”。
2011年7月中旬,西充县农民工陈某等13名农民工陆续到西充某公司务工。2015年该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两三个月才发一次工资。2016年2月开始,该公司就一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法定代表人李某亦于2016年春节过后不见踪影,13名农民工在索要工钱无果的情况下处于极度困难的境地。此时,他们抱着试试的心理,向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当即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当天,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就来到了该公司。向该公司管理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释法律和政策、申明利害,深入细致地做工作,要求该公司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仍拒绝兑现承诺。
协商不成,法律援助人员进行了分析:大家认为春节将至,民工们急着用钱,过了年孩子又要交学费了,如果选择仲裁、诉讼途径,此案解决的时间比较长,同时加大了农民工讨薪成本,必须拿出快速办理该案的办法,利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最好。接下来法律援助人员坚持不懈地找该公司进行调解,与县劳动、仲裁、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在各方的努力下,该公司终于答应调解,该工资分三次支付给农民工,每次都将农民工工资交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发放给13位农民工。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终于使13位农民工拿到他们应得的血汗钱。县法律援助中心领取了他们的部分血汗钱42000元,剩余的将尽快支付。(西充县司法局 谢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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