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家脱贫攻坚的关键年,按照陕西省司法厅、汉中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城固县司法局经过超前谋划,与城固县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10月21日上午,全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启动大会在县司法局机关隆重召开。
会议组织学习了城固县《关于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县司法局张世军局长与贫困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现场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陕西时代潮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超代表法律顾问就如何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大会表态发言;县司法局公律股股长就业务工作如何开展做了具体安排。
张世军局长就如何结合城固实际,落实好省市县“法律扶贫”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强调了三点: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明确目标,夯实责任,扎实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凝聚合力抓落实。
据悉,为保障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司法局此前做了认真的准备工作。优先保障全县贫困村,对全县13个镇的99个贫困村、2个贫困社区落实法律顾问工作;为101个贫困村(社区)逐一制作了统一标准的法律顾问个人信息公示牌;印制了统一标准的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手册和工作资料袋等,发放到每个法律顾问手中。
全县17个镇(办)司法所长,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局机关干部共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开得热烈而紧凑,达到了预期目的。( 城固县司法局 胡代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