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你们还主动上门来帮助我,太感谢了!”残疾妇女陈某向罗平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求助的第二天,便获得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她激动地握着法援工作人员的手说道。
腊山街道的陈某,今年37岁,残疾人(肢体三级)并伴有间歇性癫痫病,与丈夫方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2014年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后共生育有两个女孩。由于陈某患有肢体残疾,生活不便,且性格非常内向,不善于沟通,婚后没有建立起正常的夫妻感情。在生了第一个女孩后,丈夫就开始厌烦她,随着第二个女孩的出生,陈某的癫痫病间歇发作愈加严重起来。加之农村重男轻女思想作祟,丈夫方某越发狠心不照顾妻子陈某,也不认真照看孩子,甚至辱骂妻子不会领孩子,后来还经常离家出走,残疾妇女陈某无奈之下,打通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电话。
10月20日,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陈某打来的求助电话,随后指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赶到了陈某家,与其面对面交流,了解案情,陈某是残疾人,又是妇女,属婚姻家庭生活的弱势方,满足法律援助条件,为了维护残疾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法援中心向她提供法律援助。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援助工作人员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巡回审理。通过法援人员向受援人了解案情及诉求,其父母也愿意帮助受援人抚养一个孩子。近日,在开庭调解期间,法援人员与法官一道,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情理法交融,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双方自愿调解离婚。终于陈某如愿离婚,与父母一起开始了新的生活。
据悉,罗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免费提供符合案件范围的法律服务。开展对残疾人专项法律援助“三优制”,即“接待优先、条件优待、服务优质”,对残疾人进一步简便程序,放宽标准,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16年,为全县弱势群体12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988件,共为受援人挽回损失910余万元,节约诉讼成本90余万元。三年来,涉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62件,涉残疾人法律咨询160余人次,为受援残疾人挽回损失130余万元。罗平县司法局 罗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喻道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