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金仓小区反映:从2014年到2016年仅3年时间里,陕西岐星热电厂对该区暖气费的收取上涨23万元。消费者从未看到供气结束时表上所显示的数字。对住户数未变,而总费用一路狂升,他们不明白这到底为什么?请看本网记者新闻观察。
是可忍孰不可忍
位于蔡家坡西四路的金仓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始建于2000年,全区共有418户居民。陕西岐星热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为之供暖。据小区业主委员会透露:由于火上不去,压力不到4。5。住户嫌不热意见一直很大,2013年全小区暖气费为51万元。2014年12月小区与热电厂协商后换了热电厂通往小区的主管道。所花费用双方平摊。但主管道换后热度并未上升多少。而这一年取暖费已涨成57万。2015年供热期间计量表发生过失灵,经双方协商这年按2013年的51万计算,但到最终收费时热电厂却按61万收取。毫无根据的加了10万元。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该计量表装在热电厂内一个很高位置,该厂每年供暖结束抄表时不通知小区去查看,只将已开好的收费发票送给对方,小区因此一直对数椐稀里糊涂。但为“情面关系”也就忍气吞声,得过且过。那知到2016年结束时该区当年费用已高达74万,比2013年上涨了23万元。让业主委员会不堪重负。而小区内部部分住户因热度不够拒绝交费,其雪上加霜让业主委员会实际又收不到费用。为及时上交热电厂费用,3年来小区只好拆东墙补西墙,捉襟见肘,及其艰难打发日子。
对新计量表的质疑
还在2016年开局之时,由于原来计量表存在问题。热电厂给该小区换了新计量表。据小区业委会反映当时他们没有看到有关这次新表的校验单,也没见到该表的销售单位和原始发票。只收到台头为“热电厂”自己单位公章的发票。送到小区后收取9000元价格的表费。此后有人发现此类表在别的销售地不是这样价格。这到底是怎么会事,小区也一直很纳梦。
公说公理,婆说婆理
2017年5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热电厂经厂办公室引领采访了供应科王科长。
问:金仓小区住户没争加,3年以来取暖费不断上涨,你们认为问题主要出在哪里?
答:这个问题我没必要回答,暖气费是用计量表来计量的,表里走了多少就是多少。我们只按表收费。至于暖气走出我们厂后到了他们那里,我们还能管了这事?至于谁怀疑我们的表有问题,我们可一起去省上校验。
问:你说的很有道理,我对暖气专业知识不懂。只是他们小区这个现象不符合常理。就像一个灶房吃饭的人数没有争加,而去仓库领取的面粉不断争加。这里面就一定存在问题。
答:看在你对此行业不懂的份上我帮你可以分析:他们主要是设施陈旧老化,该社区建起太久,同样温度的气供到他们那里就达不到最初的标准,他们一直说不热,那些设备发挥不了作用能热吗?至于支管道漏气更就不用说了。你们漏了还能怪源头的表有问题?……
随后记者向小区转达采访情况后,小区说:“他们胡说,我们设备能老化多少,3年折旧率造成的后果能达23万吗?如果管道一漏我们立即就塞了。能眼睁睁看着漏掉我们白花花的钱吗?”
尾声:以法说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并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价格,产地,性能,规格,生产者,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情况。因此,依据有关规定热电厂应在每年供气开闸前,主动通知采暖单位前来看表,供气结束时更应通知他们前来厂内抄表。以防事后一旦闹了矛盾,造成虽有表(他说他没亲眼看)也难以说清的尴尬局面。陕西岐星热电厂所说的“暖气费是用表来计算的,表里走了多少就是多少。”这话一点也没错,问题是“表里到底走了多少?”你知,天知,地也知,可“我”(金仓小区)并不知啊!但愿有关部门能对这起事件早日调查处理,并因此引到我们的企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还金仓小区一个说法,化解社区内外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让物不平则鸣,树欲静而风不止的局面防患于未然。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与结局。
(图为金仓小区财务室收到岐星热电厂送来的2016年新换计量表的报销发票,本网记者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