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各城市一些老旧小区人群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外来流动人口逐年递增。而老旧居民小区各项设施、管理体系不健全,出租价格较低,是大多外来务工群体、流动人口首选。老旧小区物防技防设施差,防范力量薄弱,居住群体结构复杂,老旧小区内发生的各类社会治安问题较多。
老旧小区治安管理重点存在人防力量薄弱、物防建设滞后、技防设施落后、治安巡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老旧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工作刻不容缓。
治理老旧小区治安管理工作方面,应以激发居民小区治安防控内在动力为基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强化物管单位的主体责任。应把老旧居民小区改造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相关部门在老旧居民小区改造工程中的职责任务。应全面调查科学评估规划老旧居民小区改造工程,按照安全防范建设标准全面改造老旧居民小区,严把新建居民小区规划审批和建设验收环节。特别是对新建成的小区,应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凡小区治安不达标的,对具体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开发建设和管理服务的单位实行资质降级或限制开发等硬性措施,强势推进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西 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