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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徐金怀 男:汉族1968年12月17日出生
住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港村曹庄组309号
身份证号码:321088196812177959 联系电话:13351049898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副县长付刚,及饶河县工信局局长鲁局长。是黑恶势力赵明光保护伞。
2011年5月份我公司与饶河县晨光热电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协议》由于双方在施工中为了工程款发生了争议。双方终止了协议,于双方委托佳木斯长天造价有限公司进行结算,三方已签约了结算合同,都签字认可。而晨光热电有限公司赵明光勾结县政府县长付刚以及工信局鲁局长,还动用了黑社会对农民工进行打压,并强行扣押了我公司价值450万元建筑施工设备及材料。长达6年之久,这种势力属于典型的黑恶势力,地方政府官员还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理当受到法律严惩,但这帮人至今逍遥法外。
具体情况如下:
一、此工程是饶河县百姓冬季供暖的供热工程,当地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主管建设副县长付刚及工信局鲁局长经常来工地视察指导还要求我们加班加点早日竣工,所以我施工单位就忽略了工程的所有审批手续,当时晨光热电在这期间还建了商品住宅楼出售,又建宾馆,此工程实际属于没有任何手续非法建筑工程。晨光热电为什么能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建设商品房,我公司认为他们是官商勾结,饶河县县领导涉嫌渎职、乱作为,证据《有县政府出具证明》。
二、至今拖欠农民工工资800万元我公司领导多次在省长信箱里反映此情况,饶河县县领导向省领导汇报不欠工程人工费。胆大包天,欺上瞒下。竟然公开欺骗省领导,欺骗农民工,见证据《答复意见书》,县领导做法涉嫌渎职为欺诈。证据双方所签的《建设工程造价委托鉴定约定书》。
三、强制扣押价值450万元的施工设备,扣押6年之久。当时扣押之时,晨光热电公司动用了当地黑社会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我们无奈之下去公安局报警,警察说我们人员没受伤关于我们之间的事叫我们去法院走法律程序。这是典型的霸占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有晨光热电厂委托的人签字的扣押设备证据《现场材料交接单》。
四、综上:饶河县政府县长付刚及饶河县工信局局长鲁局长与晨光热电公司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竟然公开的对抗国家法律,他们纯属黑恶势力,阴损毒辣,仗势欺人,无恶不作.把我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们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可恨他们这些事都发生在习主席执政之后。官黑分赃,付刚县长是他们最大的保护伞。你们要记住善恶到头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回头看,老天饶过谁。他们的黑恶势力,必须严惩。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显示社会法律的尊严!饶河县县政府及晨光热电公司合谋扣押的我方机械设备及材料合计价值款四百五十万立即归还。
以上情况属实,如不属实举报人承担法律责任。
徐金怀,身份证号码:321088196812177959 电话:13351049898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