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乃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因此给了违法分子可乘之机。
近年来,网络诈骗、抽奖诈骗、电话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等诈骗方式屡见不鲜,不管媒体怎么曝光,似乎总有群众要去相信,要去上当。从诈骗手段来看,骗子都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了,难道我们还要闭目塞听,盲目挨打?
近日,翠屏公安分局蜀南大道派出所抓捕了一位诈骗百万的网逃人员刘某。据悉,2015年3月份,夏某、刘某夫妇对受害人夏某锐和张某谎称其已标的宜宾市翠屏区骑龙坳某小区工程,现想将该工程的道路修护工程内部分包出来,需要承包公司支付100万元的保证金。
然而,在夏某锐和张某分别支付了35万元和65万元保证金后,两夫妇不仅迟迟不签订工程内部分包合同,也不退还工程保证金。在夏某锐和张某几次催促后,二人“人间蒸发”了。2017年11月,自觉被骗的夏某锐和张某到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经侦大队报了警。
在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多方了解和调查取证后,2018年4月17日,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经侦大队对刘某和夏某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但由于二人拒不到案,因此被网上追逃。不曾想,二人分别逃往了外地不足月余便双双落网。2018年5月1日晚,刘某在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商贸路中段被正在开展巡逻盘查的民警发现后抓捕归案。另一方面,刘某的丈夫夏某也于同年4月29日在海南省临江县落网。目前,刘某已移交泸州警方。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骗局万变不离其中,当事人只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脚踏实地心不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违法分子便没有可乘之机。(翠屏公安分局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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