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龚徽)“刘某现在正在监狱服刑,不管儿子犯天大的错,都不应该去麻烦他的父亲。刘某已经让他的父亲很操心了,我不想再去给刘某的父亲增加烦恼了,我自愿放弃本案案款10000元及相应利息,不再要求强制执行了。”在永善法院执行法官通知张某到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刘某的执行线索时,张某这样说道,并主动提出终结执行,由自己承担案件受理费及申请执行费。
2017年5月14日,被告刘某以做地板砖装修工程差欠工地生活费为由向张某借款10000元,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刘某未如期还款,张某将刘某诉诸法院,经永善法院判决,支持张某诉求,由刘某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刘某未能履行法院判决,张某于2018年4月13日向永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永善法院的执行法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到刘某已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刑15年,现于监狱服刑,而且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将情况如实告知了张某,张某考虑到刘某及其父母的状况,主动申请终结了执行。对债权也决定由刘某本人出狱后有偿还能力时再进行偿还。执行法官为张某办理了结案手续。
定分止争、服判息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追求。在法院见得最多的或许就是争执不休、难易调和的当事人。捍卫自己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人与人之间能换位思考、体谅他人,这样的举措让人感觉十分暖心,体现了人间有大爱的精神。有这样能体谅、理解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让人感动,也需要更多能主动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