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上映的电影《被告山杠爷》,李仁堂主演,贴近农村现实,形象地表现从“人治走向法治”的现实,意味着对一个“时代”的告别。而法制与民主的渗透,则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山杠爷的银幕形象真实丰满、有血有肉,他形如本能的人治精神,不仅令人唏嘘;且不时被他的悲剧性格所震动。当我们怀着惋惜的心情,为这位老共产党员“送行”时,一种渐渐萌发、愈来愈清晰的感觉升腾起来。被告山杠爷实际已成为一个象征,中国人应该看着他戴上手铐远去的背影舒一口气,人治尽管至今还有怎样的好处,人治时代终于是在告别。
山杠爷,是我国现代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位具有典型意义的过渡性人物,因为以他为代表的靠着个人权威和主观判断力决定是非曲直的人,曾遍布农村,即使在吹进法制春风的城市亦不乏其人。他们之所以还能被老百姓和下属宽容以至拥戴,因其立足点在于“动机”“纯正”或者“大公无私”。山杠爷的背影在消失前,他就是由于“为公”、“为堆堆坪”的思想支撑,永远自信而威严。可是,影片提出的问题恰在于,“山杠爷+堆堆坪”的格局必须打破!随着时间推移,堆堆坪势必纳入外面的世界,改革与发展自然必定走进山杠爷治理的“王国”。民主与法制社会使各个独立的单位连接为整体,具有人格尊严的个人与法治社会应该有广泛而有机的联系,因而,当村民们因失去山杠爷感到如丧考妣时,实质上正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与外界社会的某种联系,这联系陌生却新鲜,充满刺激。他们来到“山杠爷”离开留下的空间,一时会困惑、惊恐,以为天要塌下来。经过反复发生心灵的、理性的、行为的冲撞,往后无非是像城里人那样去习惯法律制约的生活,照样会遇到迷惘与烦恼,会迎来喜悦和成功,其间势必还要不断与“山杠爷”照面。不过,那时的堆堆坪人,将不再为缺了“山杠爷”丧失自信,他们将觉醒地意识到:现代文明的大环境鼓励和教会自己保护社会赋予个人的合法权利。影片形象地揭示人治的后果是对人的思想、意志和行为保守性的限制,那样堆堆坪永将处于安常守顺、自我满足的闭塞之中。从所有人围着山杠爷到与之告别这一视角上的转移,《被告山杠爷》的主题得以深化,具有时代变革的特色。
时隔多年,重新提起这部在当时很有新意和影响的影片,还是觉得有其现实意义,因为“人治”与“法治”的矛盾和冲突依然对现实产生影响,甚至一些地方和部门“人治”还在某些领导人心中是解决问题的法宝;真正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民主、法治的落实并不容易。不过全片结尾一声“山杠爷——”的呼唤,应该看作结束“山杠爷”时代的一个含义复杂的回响。同时,人们习惯与夯实法治社会的新生活毕竟是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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