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7月5日电 (记者 程景伟)据广东省纪委监委“南粤清风网”5日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汕尾市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邓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通报,经查,邓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恣意妄为,顶风违纪,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资金拨付审批、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涛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涛,男,汉族,1976年4月生,广东东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东莞市道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东莞市东城街道党委书记,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汕尾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