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地出门旅游,却没想到意外摔伤,责任由谁承担?近期,武胜县法院飞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旅游时受伤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3年1月,张某邀约朋友到武胜某游乐场游玩,不慎从网红摇摆桥上坠落受伤。随后,游乐场工作人员立即将张某送往武胜县人民医院就诊。2023年2月和3月,张某先后两次入住成都体育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张某伤残等级为十级。
好好的游玩以受伤收场,张某就赔偿金额未与武胜某游乐场协商一致后,遂诉至武胜县法院飞龙法庭,要求武胜某游乐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23万余元。
飞龙法庭涂法官庭前查阅卷宗时发现案情并不复杂,关键是确定张某的各项损失和事故责任方。在案件开庭时,涂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先对双方进行调解。
武胜某游乐场:“网红摇摆桥下铺设了垫子,做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你作为成年人,也应对自身的安全承担主要责任。”
张某:“受伤骨折后,我多次到医院诊疗,几个月的时间活动不便,承受了太多痛苦,也耽误了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眼看双方争执不下,涂法官便单独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告知游乐场作为经营场所,负有高度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其提供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判断和行为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在游玩时,因疏忽大意致使身体受到伤害,其自身也存有一定过错,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在涂法官的耐心调解之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武胜某游乐场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9万元。
文稿 | 飞龙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