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三项举措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未成年人法律素质。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司法所、团委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节假日、法制宣传日等宣传和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利用社区法制橱窗、校园法制黑板报等形式,让未成年人在休闲娱乐中熟知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其权益受损时合法维权。
二是开通律师通道,提高援助标准。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青少年优先受理。为未成年人争取最大利益,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懂得未成年人的心理,热心为未成年人服务。援助律师在在办理未成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认真撰写社会调查报告,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和法官量刑提供参考。
三是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所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实现法律援助、诉前调解与法院审判的无缝衔接,为辖区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以来,召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涉及未成年维权案件的咨询42件,来访人次46余人,代写法律文书5份。办理青少年维权案件28件,其中办理未成年指定辩护刑事案件8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 于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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