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案件评析会目的在于通过剖析瑕疵案件,切实做到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11月1日,商南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书志在该院召开的“以案析理、防止冤假错案”案件评析会强调说。这是该院严防冤假错案又一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的每一起执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除了每季度召开案件评析会外,还从观念、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采取系列措施,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该院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中政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筑牢严防冤假错案的思想防线。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和身边典型秉公执法的先进事迹,剖析赵作海等冤假错案的沉痛教训,结合实际查找自身办案存在的问题,引导干警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
同时,该院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法律文书使用监管、涉案财物监管以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增强执法办案工作透明度。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此外,该院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通过介入现场勘查、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既要依法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的案件,又要重视监督纠正无罪判有罪、量刑畸重的案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及时审查在押人员举报和申诉,发现有疑点、有错案可能的,立即移交原办案部门处理,并跟踪监督到底。(吴 京)
作者单位: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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