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齐心,互谅互让,才能经营好家庭生活,而廖庆忠不能更好的体恤妻子李英,让李英心力交瘁,在牵手了二十年后一纸诉状将廖庆忠起诉到法庭要求离婚,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廖庆忠和李英好聚好散。
李英和廖庆忠相识相恋后,于1991年10月同居生活但一直没有补办结婚证,由于当时经济条件有限也仅仅是两家父母在一起吃了一顿饭这婚也就算结了。结婚后两人就生育了两个孩子,为了改变家里的经济状况,夫妻二人决定带着孩子到昭通市打拼。在调解过程中,李英也表示在结婚的前十年里应该是自己最幸福的日子,廖庆忠虽然挣钱不多但从不随意打骂自己,所以那十年一家人是过得和和美美的。但是后来为了李英有一次说了婆婆几句,廖庆忠就有了心结,加上后来自己工作的地方效益不好,家里的所有花销基本就由李英负责,两人在生活和观念的分歧上也越来越越大。直到今年初,廖庆忠觉得在外的生活始终不如意坚持要回到老家生活,但李英又认为家里什么都没有现在孩子念大学正是用钱的时候,还是就留在昭通挣钱方面。为此二十多年的夫妻终日争吵,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导致夫妻感情日渐淡薄,最终李英诉至法院离婚。
法官受理后,了解到双方仅存在财产问题的纠纷,以解决这个问题为重点,召集双方到庭调解,通过分析离与合的生活状态的好或坏,均衡各种利益之后,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辆电动摩托归原告李传英所有,一辆汽油摩托归被告廖清友所有。一间公厕夫妻双方表示放弃归长子廖明鹏所有。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权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由原告李传英享有,债务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也由原告李传英负责偿还。
作者单位: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阮雁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