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秀玲)2013年以来,城固县司法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节能降耗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坚持从制度管理、监督检查和奖罚措施入手,着力提升节能降耗水平,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既保障了机关运转,又节约了经费开支,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年初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向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提高全员机关干部节约能源的意识。要求从节约一滴水、不浪费一张纸,不多耗一升油的理念出发,坚持从自身做起,同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
制度建设,确保规范管理。为了确保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水电和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的暂行规定》。制度要求合理使用空调。特殊情况下确需使用空调,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制度要求节约照明用电。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做到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节约办公用电。按照制度规定,全系统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局机关综合科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了监督与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制和不定期抽查制,发现对长明灯、光线充足情况下开灯及无人情况下开灯、开饮水机、电脑等浪费现象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以至必要的处罚。 城固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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