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南郑县新集镇为营造“六五”普法宣传氛围,掀起法制宣传热潮,紧紧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过年有利时机,在普法中突出’四性”,极大激发了外出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情,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普法对象针对性。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在外务工人员逐年增加,而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也成为辖区普法的一个盲点。针对于此,新集镇结合本镇实际,利用每年春节大批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外出务工农民普法教育力度,使其增加法律知识、了解依法维权途径,提高法制意识。
普法内容选择性。针对务工人员工作实际,春节期间,新集镇把普法重点内容放在了有关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婚姻家庭、治安管理、生产安全、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上,使其遇事能正确处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普法形式多样性。一是通过刷写标语、制作普法展板、法治长廊进行普法宣传;二是通过印发法律小册子、培训法律明白人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三是通过法律赶集、春节文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活动。
普法队伍广泛性。为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新集镇组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土管所、计生站、社保所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优势和需要,深入集镇、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和理性维权的良好习惯。(新集司法所 苏杨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