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南县检察院创新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理念,建立新民事诉讼法对接机制,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提升民行检察监督效果。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民事诉讼法关于民行息诉工作的新要求,紧贴检察工作实际,规定案件承办人必须因案施策,申诉人对法律有误解的,认真阐明法规和法理,指出其缠诉的错误和危害,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对于一些有调解可能的案件或者当事人表示愿意和解的案件,尽可能的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从源头上解决他们的问题,对于法院裁判正确,因法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息诉人抓住问题不放,要求检察机关抗诉的,应当从规范执法行为角度,通过检察建议方式,促使相关部门给予关注和恰当处理。
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大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信访部门的联系,畅通诉求渠道,拓宽案件来源。
此外,该院还积极主动向法院征求贯彻执行修改后民诉法的意见、建议,与法院就增加新的监督手段达成共识,通过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争取法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监督得以顺利实现,助力和谐社会建设。(吴 京)工作单位: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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