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鲁甸县人民法院诉讼调处中心成功调解积怨6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使陈某和蒋某两家尽释前嫌、和好如初。
据了解,原告陈某与被告蒋某两家是相距只有50米左右的邻居,6年前,因为蒋某家在陈某家门对面建新房,占用了双方有争议的30多平米地块,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使原本友好的两家人因此结怨。3月6日,陈某一纸诉状把蒋某告到法庭。
为了尽快消除两家的积怨,让大家和睦相处,诉讼调处中心的法官决定到当事人居住地巡回审理此案。可让大家没想到的是,刚开庭进入调解程序几分钟,就因为双方分歧太大而不得不暂时休庭。随后,法官分头向原被告做工作,对他们讲法律讲情理,真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不计前嫌和好如初。
鲁甸县人民法院诉讼调处中心于2009年3月26日成立以来,全庭人员紧紧围绕方便、快捷的工作方针,凡是诉讼调处中心办理的案件,一律到案件发生地巡回审理、现场办案;当事人可以电话立案、口头诉讼等;诉讼调处中心受理后必须在三日内处理案件,能够调解结案的当场结案;凡是自然人而又调解结案的纠纷案件,一律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2014年第一季度,诉讼调处中心累计受理案件200多件,案件调解率和审结率均达到100%。
法官巡回审理大大缓解了案件执行难问题,切实为老百姓化解了矛盾纠纷,深受全县人民群众欢迎,有力地促进了鲁甸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鲁甸县人民法院 马仲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