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正计划上报《不动产登记条例》给国务院,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第6章第72条,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行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新快报2014-06-02)
《条例》不仅令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确切化,更与婚姻登记信息等系统“并轨”和“共享”,这将对现存婚姻制度、官员财产制度等产生重要影响。
其中最敏感的“以人查房”问题在《条例》中第6章第72条得以体现,第72条的主旨是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
具体内容如下:“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起草。”
自从一批“房姐”、“房叔”、“房爷”被曝光之后,各个地方更加收紧了“以人查房”。但是法律上的努力从来也没有停止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逐步实施,正在将此规范化、法制化。
有意思的是,此前不久深圳纪检部门在调查落马官员时,也审查了开发商的交易记录,从中发现了一些超额折扣买房的官员,以此进行反腐败。
如果说,“以人查房”一旦得到依法落实,将会让哪些人迅速崩溃呢?其带来的影响又会有多大?在目前的形势下,至少存在以下两种人:一是拥有多套房产的贪官。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有多套房产;再一个必须是贪官。因为有多套房产,并不意味着一定是贪官,有的官员的房产也是能够说明合法来源的。因此,崩溃的肯定是那些有多套房产的贪官们。
二是拥有大量房产的投机客。过去他们主要以炒房为主,大量购置房产,以炒作价格。而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实之后,一个重要的使命是要征收房产税,对于这批投机客来说,如果真正要纳税的话,恐怕不是一件小事。而以人查房的落实,更让其无处遁形,纳税恐怕只会更重。
因此就会带来一个后果:抛房。目前,一些地方的官员已经出现了抛房潮,这从十八大以后就已经开始了,有两个特征:抛房的官员多;抛房的经纪人比较神秘。
据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预测,《条例》将促使部分人员进行恐慌性抛售,从而促进未来房地产市场新房、二手房、租赁市场的有效供应量。5月28日,记者通过调查北京存量房市场,发现网上出现大量“官员抛售300万以上的房屋”信息,多数以低价抛售,比如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建外SOHO一处房产以30000元/平方米(建外SOHO存量房均价3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抛售150平方米房屋,记者从多位房产经纪人获悉得知,“该业主是一位山西籍官员,正在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所以准备将这套房屋抛售。”
在这样的情势下,对于眼下的楼市会否产生一定的影响,也是值得观察的。但有一条,那就是必然会动摇当前楼市的房价,降价不可避免,甚至于在一些地方出现大跌。而更为长远的在于,将会推动楼市的合理、健康发展,没有了贪官的“房产囤积”,没有了投机客的“大肆炒房”,仅仅靠刚需这一市场需求,再加上市场的调节功能,少了行政干预的手,楼市的合理回归是可能的。碧翰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