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某洗浴中心服务员的王伟(系化名),本应踏实工作,用心保管顾客寄存的财物,但其却利用工作便利,监守自盗,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伟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狭小的讯卫室里,王伟隔着冰冷、坚固的铁窗向检察官供述其犯罪事实:自己曾在某洗浴中心担任服务员,平时总能遇上前来洗浴的顾客,看到他们出手阔绰、穿名牌衣服、用高档手机,又联想到自己微薄的薪水,王伟心中萌生巨大落差,同时也想到了一条“发财路”。自2013年7月至12月期间,王伟趁顾客洗浴之际,利用看管衣物的便利,先后两次从衣服内实施盗窃,共计12050元,以用于和朋友吃饭、唱歌、上网、购物等。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短暂的挥霍、享受之后,王伟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身为服务员的王伟,应当珍惜自己的工作,并用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不应当走依靠犯罪,获取钱财的“捷径”。办案检察官提醒人们:不劳而获是可耻的,盗窃他人财物更是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用劳动获得薪酬,才是“正道”,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他人的尊重。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