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都是地老鼠的勾当,在黑暗中完成的交易,一般很难被人发现。再加上腐败分子都具有双重人格,所以,一旦案发之后,往往让人感到万分惊奇:“他也是腐败分子?!”
在我们的社会里,对担任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素质,要求是相当高的,在从政道德上,必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以权谋私,是一个品质高尚的人。因此,群众对各级领导的要求自然是以这样的高标准来衡量的。凡是能够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就会得到老百姓的赞扬。否则,办事私字当头,无视法律的规定,甚至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那么,就会失去民心,最终要失去自己手中的权力。
所以,担任了各级领导的人,都会注意自身的外在形象。这就如同当老师要像老师的样,当学生就要有学生的样。一个人民的公仆,当然需要有公仆的基本素质,做到清正为民。否则,就和自己的位置很不相称。基于这个起码的要求,故而,我们未曾见到过有这样的领导,在对待反对腐败问题上,立场模糊,态度暧昧。所有的领导,都无不旗帜鲜明地痛斥腐败行径。
于是,这就出现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表里如一、说到做到的,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样的领导占有绝大多数,他们接受了党的多年教育,在工作实践中,磨练自己的意志,提升自身素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走上了领导岗位。在各自的位置上,保持了良好的传统,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努力学习,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他们对危害人民群众和国家利益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在自己践行廉洁自律诺言的前提下,想尽一切办法,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样的领导,自然是人民群众信赖的好干部。
另一种现象则完全不同了,就是那些自私自利、崇拜金钱主义至上的腐败官员,在私心杂念作祟下,总是要做出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腐败之事,谁都无法阻拦他的在这种内心冲动支配下的丑恶行径。但是,另一方面,既然他们执掌着人民委托的大大小小的国家权力,占据着一定的位置,那么,他们就不能不在口头上表示大力加强廉政建设的态度。否则,连反对腐败的口号都不敢喊,连廉政承诺都不敢做,人们就没有理由不怀疑他自身的廉政建设问题了,他的官位也将岌岌可危了。
一方面,品质的恶劣使得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腐败分子,另一方面,他用各种伎俩篡夺和保持的领导位置,又使他不能不在表面上是个“廉洁清明”的官员。有的时候,越是腐败分子,高呼打击腐败的口号就越是响亮。他们就是用这样的烟幕弹和遮羞布,将自己妖魔鬼怪的模样掩盖了起来,欺骗了一大批善良的人们,使大家蒙在鼓里,深信不疑。直到这样的画皮被无情地剥下来的时候,人们才在万分惊讶中,看清了他的本来面目。
所有的腐败分子,都具有这种双重人格,台上讲的是一套,台下做的是另一回事;当面是人,背后是鬼,婊子要做,牌坊要立,只不过具体表现有所不同的而已。这样的材料在我们自己亲自办理的案件中比比皆是,在网上找一下,也是唾手可得。先说亲眼所见得。有一个贪官在报纸上撰写文章,很有哲理,他说:“金钱没有牙齿,但可以吞下你的人格;金钱没有双脚,但可以引你走向歧途;金钱没有火焰,但可以烧毁你的灵魂。所以在如何对待金钱的问题上,每一个公仆无比做到:取之有道,用之有度,身外之物,千万勿贪!”然而,就是他,肆意以权谋私,身陷囹圄。在网上随便找了一个例子,写在此供“观赏”之。“一个‘廉’字值千金”,这是河南巨贪、原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在前两任厅长都因腐败落马后,石发亮刚上任的时候大打廉政牌,不论大会小会,言必谈廉政。有时候,讲到动情处,竟然眼眶湿润,令许多在场的干部深受感动。他还把这句话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这些话说的多好啊,善良的人们会认为能够说出这样闪亮的廉政名言的,肯定是一个以廉为宝,清廉自守的好干部。可是在背后,他却大开狮口,疯狂受贿索贿几百万,最多一次索贿80万元!
可见,我们对一些腐败分子的案发,完全没有必要惊讶,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具有双重人格的。最要紧的是,我们自己应当擦亮眼睛,要善于从一些蛛丝马迹中,看穿深藏在腐败官员的表面人格中的丑陋人格。 (正 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