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丽娜 詹保余)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该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法官宋宏凯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全院法官干警以宋宏凯同志为榜样,牢记政法干警的使命,努力将政法干警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践行于日常工作中,继续保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我院“两率一度”工作的提升。
2014年7月初,行政庭副庭长宋宏凯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电话,电话中该当事人提出,希望法院能帮助其追回被冒领的房产证。宋宏凯请他到法院详细说明具体情况,该同志到法院后,宋宏凯热情地接待了他,通过详细交谈,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来访者系一位老同志,名王学志(系化名)。在西安某地有一套房产,该房的产权证于2000年被他人冒领,今年上半年才知悉这一情况,于是他要求房地局帮其追回房产证,多次协调沟通未果。正当他着急时,在房地局看到了莲湖法院设立在房地局的“行政纠纷协调工作室”,该工作室的法官联系牌上有宋法官的咨询电话,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宋法官打了电话。在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后,宋法官积极与市房地局协调、沟通,并多次询问、催促。最终,房地局将原房产证予以声明作废,为王学志重新办理了房产证。当王学志拿到房产证后,既激动又高兴,他没想到宋法官真的为他办成了这件事情。为表示感谢,王学志多次表示要请宋法官吃饭,并想送钱给他,但都被他婉转的拒绝了。宋法官告诉他:“为民司法是我们的责任,这点事情是我应该做的,不需感谢,如果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需要帮助,请及时与法院联系,我们都会帮助解决。”宋法官的一番话让王学志很受感动,他表示:“我从内心深处感觉宋法官是个好法官,如果每个法官都像宋法官这样,那老百姓都高兴的很,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夸夸宋法官。”
在莲湖区法院深化平安建设,提升“两率一度”的关键时期,宋宏凯同志为全院法官干警树立了一个榜样,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了“司法为民”,值得我们全院干警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