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后悔呀,都是哥们义气害了我!”家住重庆的李某在法庭上泪流满面地说。
2012年12月13日,李某接到朋友苟某打来电话,苟某声称向小力欠自己朋友向某赌债280元未还,请李某帮忙讨回,李某出于朋友义气,不好拒绝地答应了,随后伙同苟某、石某、游某等7人开车来到广安区城南某社区门口,并与向小力及其哥哥向大力约定解决欠账问题。双方见面后,李某等人就将受害人向大力、向小力拖上车,带至广安区环城东路某大桥下面,苟某、游某等人采用烟头烫、脚踢,扇耳光等手段对向小力、向大力进行殴打,并威胁向小力写下一张13400元钱的欠条,李某又逼迫向大力拿出2000元钱的出场费,李某本人分得出场费500元后返回重庆老家。
2012年12月14日,向小力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12月15日,苟某、向某等6人被公安机关抓获。2013年11月,李某在使用身份证时才知道自己成了网上通缉在逃犯,在家人的劝说下,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又通过赔偿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李某等人敲诈的金额为13400元,实际得手2000元,其大部分金额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得逞;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万的判决,李某对自己所做之事后悔水不已,才出现开头一幕。
广安区法院 李德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