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智洵)第一次无证驾驶装载机上路被处罚,不吸取教训的曹某再次任性想逃出交警的视线继续非法作业。12月11日9时许,曹某驾驶一辆无牌黄色装载机途径316国道1905KM时,被公路上巡逻的安康高新交警发现,经民警上前拦停,询问得知,曹某涉嫌无证二次上路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曹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1500元。
12月11时9时35分,高新交警大队民警周林、邢凯、王炳和等人在316国道1905KM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黄色装载机,经民警上前拦停检查,发现驾驶员曹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被巡逻民警带回了询问室,得知曹某没有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据曹某介绍, 12月11日8时许,他驾驶转载机由汉滨区江北办刘家沟往周家沟大桥某维修厂区行驶,途径316国道1905KM时被巡逻交警发现了。后经询问得知,早在2012年其因无证驾驶装载机还被安康公路局发现,处罚300元。
高新交警大队民警介绍,针对类似像曹某累教不改行为,民警绝不留情面,本次给予曹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1500元,让其吸取教训。高新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各位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者,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证请不要上路驾驶。驾驶者未经正规培训,技术生疏,遇到紧急情况往往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以及肇事者逃逸案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扰乱社会治安。在此,也警告无证驾驶的违法者们,要多为自己及他人安全考虑,危害公共安全绝不允许,提醒广大驾驶者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