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近半百的男子,以网上交友、谈恋爱为名,假冒人民大学研究生,谎称其亲属是北京高官,将年轻貌美的在校女大学生骗奸后囚禁出租屋内。
采取电警棍电击、殴打等手段,逼迫其口交,多次奸淫,并拍下裸照和视频以不听话就散播相威胁,使其百依百顺,伦为性奴。为长期掌控,还逼迫女大学生写下一个30万元的借条及保证书,保证“按期还款,随叫随到;如果违约,再增加30万元给对方作为补偿”。
如此荒唐离奇,并非是小说或影视剧中虚构的故事情节,而是发生在河南省邓州市的真人真事!
近日,这起因媒体报道而备受社会关注的暴力犯罪刑事案,终于尘埃落定。邓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彤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力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庭审查明:被告人刘彤,男,1967年8月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系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小西关人。
2012年7月,被告人刘彤用演双簧的方法,在网上虚构了“倪俊波”和“倪朝正”两个身份,一人分饰两角,自导自演。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刚好失恋的南阳理工学院女学生高某。期间,刘彤先以“倪俊波”的身份,自称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系研究生,在网上与高某逐渐建立了恋爱关系,并称其大叔在北京是高官,小叔“倪朝正”在邓州市二高中教学,办有辅导班。
2013年1月9日,刘彤又以“倪朝正”的身份,借口给高某介绍工作,将高某骗至邓州市新华路老造纸厂家属楼二楼其租赁的房屋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0多天。期间,刘彤采用电警棍电击、殴打等手段,多次强行奸淫高某,并拍摄下高某裸照及强奸其过程的视频……
随着春节临近,高某家人不断打电话催其回家过年,刘彤扣下高某的身份证、手机、笔记本电脑,并以裸照、视频相威胁,让其承诺不报警,方让高某回家。
2013年2月至2013年4月2日期间,刘彤一方面以“倪俊波”这个男朋友的身份安慰高某原谅其小叔,家丑不可外扬,不要报警,先稳住他,不能让其乱发裸照把事情扩散,否则婚事告吹;另一方面以“倪朝正”的身份,用散播裸照、视频相威胁,先后6次迫使高某来邓州,将其拘禁在同一地点,多天多次对高某强行奸淫,强迫其进行口交,并用手机拍摄下性交、口交视频及照片。
2013年3月12日,为达到长期控制被害人目的,刘彤持匕首并以散播裸照、视频相威胁,逼迫高某写下一个30万元的借条及保证书,保证“分批分期还款,随叫随到;如果违约,再增加30万元给对方作为补偿。”同时,为显示“公平”,刘彤也给高某写下一个保证,保证“如果高某能够按期还款,保证不散播裸照视频,让其平平安安;否则,愿返还高某60万元作为补偿。”
2013年4月3日早晨,不堪忍受非人折磨的被害人高某,趁其不在,穿着内衣、裹着被子从后窗冒死跳楼,虽然脚脖严重扭伤,但总算逃出魔窟。之后,刘彤不但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更加嚣张!居然又多次向高某家里打电话、发短信,催逼所谓的30万元欠款,及“散播其裸照、视频让其家破人亡”等相威胁,对高某父母进行敲诈。终于,高某及家人走投无路,选择了报警。正是:“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接警后,警方立即组成了抓捕小组。为引蛇出洞,掌握有力证据,高某假装恳求刘彤别发裸照,自己已经回心转意。然而,狡猾的刘彤非常警惕,再三试探,但色心不改,最终约定与高某见面。
4月11日上午,经过几番周旋,警方在约定地点终于将刘彤抓获。在其车上搜出了高某的笔记本电脑、手机、以及作案用的匕首、电警棍等物品。电脑里还存有高某大量的裸照和不雅视频。
2013年4月25日,邓州市公安局对刘彤执行逮捕;10月24日,邓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庭上,巧舌如簧、厚颜无耻的刘彤辩称,他曾在8个月内先后6次累计给过高某数百元来往车费,彼此是包养关系,所拍裸照、视频为双方自娱自乐。然而,铁证如山,岂容抵赖!
邓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彤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予以支持。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在此,办案检察官严正警告那些专门猎艳的不法之徒:妇幼不可欺,法网难逃!同时,也提醒广大年轻女性:网络交友须谨慎,切不可贪图虚荣,轻信盲从!(郭光进 冯凯 程道彦)
作者单位: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