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被拖欠了三个月的工资了,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只好来寻求法律援助。”曾就职于宜宾中泽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27名保安、保洁工人如此对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说道。原来,宜宾中泽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宜宾中泽投资集团下属一个子公司,由于宜宾中泽投资集团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了总公司经营困难,难以向子公司宜宾中泽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发放工资。于是,宜宾中泽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2014年9月开始拖欠27名保安、保洁工人工资,2014年9月至11月分别拖欠了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百的工资。
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为27名保安、保洁工人开通了“绿色通道”,立刻受理了27名保安、保洁工人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受理后,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了几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律援助律师为承办人。承办人经过多方努力,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和搜集了大量对27名申请人有利的证据后,一纸申请将宜宾中泽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到了宜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宜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该案。庭上,宜宾中泽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认了27名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表示公司资金一旦解冻就会首先解决27名申请人被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2015年1月29日,27名申请人在代理人的陪同下,在宜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了仲裁裁决书。27名申请人均表示他们很满意此次法律援助,接下来他们会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和补偿金额。
通过此次法律援助,27名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一起涉及群体性的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得到了受援人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宜宾县司法局 郭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