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高检、省院、市院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政治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该院在进一步吸取2014年其民行科办理的一起案件被高检院作为全国11起不规范典型案例通报的深刻教训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从自身执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重点围绕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务犯罪预防、案件管理等部门和环节,在高检院及市院提出的十个重点整治内容的基础上,该院聚焦其在司法规范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补充提出了两条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办案随意性大,案件质量不高,把关不严,办凑数案,定性不准。执法办案中,工作作风不实,粗枝大叶、疏忽导致执法不规范案件。二是执法办案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办案风险防控评估预警预案。唯办案而办案,出庭着装不规范,法言、法语使用不规范,不按着装要求着装,内部监督不到位。通过这12个重点整治内容,突出自身工作特色,显示出扎实整改,一改到底的决心和信心。
该院通过专项整治,着力在全院构建起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努力使全体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张 娅 李丹斌)
作者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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