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詹保余 董妮娜)近日,在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巩固提升工作动员大会上,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朱越利代表莲湖法院接受了市长董军的授牌。这是莲湖法院的一件大事、喜事,承载了法院机关上下一心,锲而不舍的奋斗与追求,凝结着全院干警群策群力与汗水,对于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彰显法院法官品牌,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莲湖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狠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文工作无止境,莲湖法院将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牢记市委书记魏民洲同志讲话精神,再接再厉、乘势而进,紧盯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创文层次,保持创文常态,强化创文效应,突出创文主题,坚持创文根本,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特别是近三年来,莲湖法院平均每年受理案件8000余件,在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同时,狠抓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立案信访大厅的示范作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新的成绩。如莲湖法院及法官干警共获得国家“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莲湖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国家级荣誉8项,省级荣誉49项,市级荣誉110项,区级荣誉28项。莲湖法院积极发挥审判业务优势,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五进”、“三官一律”进社区、进重点项目、“两联一包”扶贫帮建、“做文明有礼西安人”等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又反映到莲湖法院六好即领导班子团结好、干部素质心态好、工作成绩荣誉好、支部建设风尚好、管理工作规范好、参与文明建设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