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新华网读到一个“山东巨野卖官案:全县只一名乡镇书记未送钱”的报道,其中有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2009年,巨野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面临调整。田桥镇属巨野县的经济强镇,对于空出的田桥镇党委书记这个“肥缺”,很多人觊觎已久,在另外一个镇任镇长的孔庆国通过时任县委刘贞坚的妻子走“夫人路线”,先后送给刘卡和现金折合人民币共111万元,而孔庆国所送的这些钱,全是他套取的国家公款。(摘自《新华网》4月16日的报道,作者:贾瑞君)
当然了,该县之所以发生这个大面积的买官卖官问题,根子在县委书记带坏了风气,带坏了队伍,也有上级监督不力,制度不健全,选人用人的机制有问题等各个方面的原因,这个大家应该有共识,今天我就不多说了。今天我想说的就是这个用公款买官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古时候也有这种现象,但那时还不完全是花公款,而且有的人用钱捐的官也就是个摆设,但是巨野这个孔庆国竟然完全是用公款买官,这个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这个问题说明什么,不仅说明这些贪官贪得无厌,而且是以公吃公,自己则是空手掏白狼,上下之间完全是用公器、公款在作自己的权钱交易。
目前在全国已经发现了几个这样的地方了,另外两个分别是甘肃和安徽的两个县,都是官场整体塌方,但是我们切不要以为这样的事就只发生在这几个地方,其实地方虽然没有发生全局性的塌方,但卖官买官的问题也是普遍存在的。
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用人的机制问题,不能什么都让一把说了算;二是解决财务管理问题,不能让官员随便就把钱套出来。只要解决好这两个主要问题,其他的都是细节问题,也就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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